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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国际连锁企业管理协会,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Monopolist Store Chain Enterprise & Manage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IMCEM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各系统、各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相关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已注册登记非营利性的国际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引导和教导会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发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素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专卖店连锁经营企业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的理念:交流、合作、发展、共赢。
第五条 本协会亚太地区会址设在中国北京。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第七条 组织开展对连锁经营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定期组织研讨活动;交流、推广先进的经营、管理、服务经验;推进连锁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规范化、现代化。
第八条 组织连锁企业考察学习;举办国际、国内展览会及研讨会、专题讲座;举办连锁企业管理人员、主要岗位培训班;加速培养不同层次的连锁经营人才。
第九条 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数据资料,接受专题调查、论证等各项咨询服务。
第十条 加强与国内、国际协会、学会的联系,进行各种交流活动,指导与推进专卖店连锁经营。帮助企业引进国内外有知名度和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或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
第十一条 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企业的意见和要求,进行必要的协调,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本协会业务范围:咨询服务、认证培训、组织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 本协会会员包括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企业会员是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营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企业和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会员是指从事连锁经营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
第十四条 上述企业和个人申请加入本协会,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自愿提出申请;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五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协会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会员接到批准入会通知后,按期交纳会费;
     (四)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六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优先优惠获得协会的服务;
     (四)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第十七条 会员履行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道德规范,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参加和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及时准确地提供协会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八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并交回会员证。拖欠会费达一年,且经催促仍不交纳的,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取消其会籍;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名誉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予以除名并取消会籍;对取消会籍和除名的会员,将收回会员证并在协会内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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