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BAC简介
国际品牌认定委员会(International Brand Attestation Council)简称IBAC,是国际品牌认定的专业组织,具有认定的全球性和权威性,总部设在美国首府华盛顿国会山庄。
20世纪80年代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大部分传统消费理念在不断被刷新,消费者越来越钟情于品牌商品,品牌商品的威力正在不断渗透到各行各业。生活档次的提高、对消费要求的提高、对权益的保障加强等在市场上越来越被消费者关注。质量越好、价格越具有竞争力的品牌商品,就越受消费者的欢迎。在此基础上,国际品牌认定委员会(IBAC)随之诞生。1983年6月12日经美国消费者组织批准成立国际品牌认定委员会。
IBAC是最早从事国际品牌统计、国际品牌甄选、国际品牌认定事业的专业国际组织,同时辅助品牌拥有者培育国际品牌和从事国际品牌推广以及与国际品牌相关之国际品牌调查、研究、咨询、认定、公告服务等事宜。
IBAC拥有具备各种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等高智人才团队和擅长从事国际品牌学研究、比较、甄选、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世界各地邀请的专业顾问团体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以确保完成IBAC所从事的国际品牌认定事业,为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实现人类的美好生活尽忠职守!
在2003年以前,国际品牌认定委员会主要围绕世界500强以及WTO成员国做国际品牌认定工作。由IBAC认定过的企业有Coca-cola、UNILEVER、American Apple Fashion Group等知名企业。从世界竞争形式来看,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上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因此,IBAC将目光投向500强以外的企业,为跨国公司,尤其是知名品牌企业大举进军国际市场提供一条快捷通道。
2003年9月美国华盛顿特区对美国消费者组织同意成立IBAC重新进行认证;10月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再次签署了有关华盛顿特区对美国消费者组织同意成立IBAC的批文;包括IBAC关于泰戈梁先生负责IBAC亚洲区域工作的授权书。
IBAC在进行国际品牌认定的实施程序上,依照国际惯例采取通过委托授权机构方式,授权机构协助完成对申请程序和各项准备工作的初步审核,并辅导申请者按照IBAC的程序要求履行申请事宜。由授权机构以批量形式将已被其初审通过的申请个案的申请认定文件资料呈递给本委员会,本委员会按程序要求和认定规则逐一审核通过后,由本委员会将核准意见书的副本再转回给授权机构,由授权机构交给申请者。本委员会同时将核准意见书的正本由IBAC中国事务委员会寄达申请者。
IBAC每年一次举行“世界驰名品牌”评选活动,参加评选的品牌及商品必须具备“国际品牌”认定资格,评选结果将向全球公告并颁发“世界驰名品牌”荣誉证书和奖杯,著名品牌及企业可获免费参加评选活动而直接获取“世界驰名品牌”荣誉证书和奖杯。
IBAC每年还将与不同的国家和城市共同举办“国际品牌”、“世界驰名品牌”等国际商业文化节(周)的全球性推广活动。
二、IBAC宗旨
根据IBAC精神和国际市场法则,帮助品牌拥有者接受国际品牌管理与国际品牌经营教育、提高所拥有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辅助品牌拥有者培育国际品牌和从事国际品牌推广,开展与国际品牌相关之国际品牌调查、研究、咨询、认定、公告服务及品牌管理培训等事宜。
三、认定理念
帮助品牌拥有者融入世界,赋予其国际品牌理念、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创造和提升其国际品牌价值,为全球优秀品牌构筑一条通向品牌全球化竞争发展的快捷通道、提供品牌经营者的全球化运营交流的合作平台。
四、认定原则
IBAC奉行客观、公正、诚信、专业的认定原则;坚持规范、权威的职业操守;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超值的国际服务;推动商品、品质、包装、服务的品牌意识;促进人类社会精神物质文明的发展。
五、认定规则
IBAC坚持以信任申请者资料为主,相信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认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除非有人事先举报并提供了确凿的证据证明申请者制造假文件之外,申请者所提供之一切文书证明及资料以及实物样品等综合凭据即作为本认定机构认定的基本依据和证据,本认定机构通常没有主动调查和取证的义务。
IBAC坚持将行业专家及学者的意见列为重要的考核依据,专家学者的意见将作为判断和决定是否给予申请者国际品牌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IBAC坚持申请者资料审阅、专家意见参考与实物观摩评价相结合,对有争议的申请材料,我们采取对申请者资料及品牌(商标图案)和商品(样品)等信息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必要时可以随机抽查或展开市场调研,然后再给个案做认定意见,上报至认定委员会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作最后的批示。
通过IBAC认定的国际品牌每二年复审一次。
IBAC国际品牌认定之操作及认定,依据相关专业技术和知识,同时依据相关国际法律和美国法律, IBAC受国际法律法规和美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六、IBAC认定方式
IBAC的认定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主动认定方式:又称事前认定,是在并不存在实际纠纷的情况下,应品牌所有人的请求,以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纠纷为目的,对实际经营有帮助而采取的认定。目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市场形式下,西方多数国家所采用的是主动认定,被视为国际惯例。
被动认定方式:又称事后认定,即存在实际的纠纷时,应品牌所有人的请求,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被动认定以行政机关所采用为主。
IBAC一般鼓励主动认定方式。
七、国际品牌的认定价值
1、 实现企业与国际接轨,获得国际交流的平台:得到IBAC国际品牌认定,直接显示了品牌的国际化地位,参与国际性品牌运营法则和全球经贸活动;通过国际品牌频繁的世界推广活动,新闻发布会、品牌研讨会、专家交流会等,为企业提供展示自我风采,交流成功经验的平台。
2、 获得国际广泛的认同和保护:获得国际品牌认定,可以使企业的品牌得到广泛的、优先的、持久的品牌保护。
3、 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美誉度、提高品牌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文化:品牌不仅仅是一种商标或标志,更是一种象征,一种归属感,一种安全感,品牌是与消费者的有效沟通,是一种文化,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通过国际品牌认定,便赋予了全球消费者质量与服务的保证,因此拉动和扩大了企业的商品出口及销售,增强企业及品牌的竞争能力。使企业在生产、管理、设计及服务等各个环节对品牌的意识得到有效的提升。
4、 推动品牌管理规范化、推动服务优质化、推动消费个性化:作为消费、购买主体的品牌,不仅是过去消费市场的适应者,更是当前市场的引导者,未来市场的创造者,企业要实现经营上的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品牌的规范化管理。并且随着消费者消费观念的提高,对利益重视程度的提高等,对企业的综合要求越来越高。通过国际品牌的认定,帮助企业将其品牌以个性化的方式演泽、阐释,反映、满足人类的需求、愿望并创造新的消费样式。
5、 有助于企业品牌文化积淀和提升,有助于激发企业活力:品牌是企业文化灵魂的一部分,赋予各类企业以不同的内涵。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建立符合自身与市场及社会需求的企业文化系统,是企业进入品牌化经营、提升竞争力的保障。通过国际品牌的认定,帮助企业找到其品牌化经营、提升竞争力的保障,通过国际品牌的认定,帮助企业找到其品牌的存在样式、态度、价值观、情感、义务、责任、行为等等,从而激发企业活力。
6、 增加企业无形资产:品牌经营的特点是以无形资产的经营带动有形资产的升产值,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价值随品牌在市场上的表现而变化。每年的品牌无形资产评估都可能有一定的位次和价值变化。第年的品牌无形资产评估都可能有一定的位次和价值变化。通过国际品牌认定,体现并证明了企业国际化行为的能力,赋予企业在国际上的荣誉等,有效的增加了企业无形资产价值。
八、获得“国际品牌”认定的益处
1、 直观认识和了解企业的品牌现状,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品牌标准化建设进程,加速企业品牌成长与提升。
2、 直接显示了企业品牌的国际化地位和进一步反映了产品的品质及服务质量的可靠性
3、 直接利用了非价格因素,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了企业的生存能力。
4、 直接提升了产品以及企业的知名度,进一步显示了其所拥有的国际品牌的优势和标志着企业已实现与国际的接轨。
5、 直接增加了品牌的无形资产和扩大了企业的资本总额,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市场价值。
6、有益于提高商品的市场竞争力,拉动和扩大产品的销售和出口,增强企业及品牌的创汇能力。
7、有助于推动品牌企业在生产制造、品牌管理、包装设计、品牌推广、物资流通、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品牌意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准。
8、有助于推动产品市场的规范化、服务的品牌化、消费的个性化,满足品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9、有助于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扩大职工的荣誉感,进一步调动企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效益,促进企业文化及经济效益的发展和提高。
10、帮助企业获得国际认可的品牌地位,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 IBAC每年举行一次“世界驰名品牌”评选活动,参加评选的品牌及商品必须具备“国际品牌”认定资格,评选结果将向全球公告并颁发“世界驰名品牌”荣誉证书及奖杯,著名品牌及企业及可获免费参加评选活动而直接获取“世界驰名品牌”荣誉证书和奖杯。
﹡ 获得认定的品牌将在国内外权威媒体, 雅虎网站、IBAC网站、IBAC自身杂志、环球时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及时进行集中公告宣传。
﹡ 品牌企业可以成为美国亚洲联合国际商会的理事单位,企业及领导者参加在美国由“商会”举办的各种商务活动和会展交流。
﹡ 品牌企业可以作为特邀嘉宾参加联合国的每年不同的庆典活动,及IBAC组织在国内外各类品牌活动,提升企业及企业领导者的形象和交流的机会,获得国际荣誉。 |